广州与佛山首次尝试协同立法的法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带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适的妆容乘车等9类行为,违者最高罚款500元。(新快报,泽塔)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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