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鼓励和帮助残疾人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残疾人老有所养,保障其晚年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昆明市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试行)》(昆残联发〔2016〕10号),按照鼓励参保、适当补贴的原则,实行个人负担为主、财政补助为辅,2023年使用先交后补与统一代缴相结合的方法,对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最低参保缴费档次标准(200元)给予补助。截至11月27日,西山区残联共计发放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1798人35.96万元。其中:上半年补发2022年11-12月参保缴费的399人7.98万元;上半年发放1-5月份参保缴费的392人7.84万元;11月发放6-10月参保缴费的624人12.48万元;11月由区残联统一代缴的三级残疾人383人7.66万元。下一步,区残联将结合补助名单重点做好辖区内还没有参保残疾人的参保及补助宣传工作,通知到户、落实到人,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