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主要区别包括:
- 名称和监制单位不同。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监制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而不动产权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监制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内容不同。房产证正文需标注房屋所有人、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而不动产权证需标注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和权利其他状况。
- 发证机关不同。房产证的发证机关通常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或县人民政府;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
- 功能不同。房产证主要证明房屋所有权,如房屋的建筑面积、用途、权利人等信息;而不动产证主要证明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水权等,适用于不动产交易、土地征收、土地拍卖等领域。
- 二维码和内页信息不同。不动产权证上增加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不动产证内页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等信息。
这些区别反映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