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泸水公路分局计划于2024年3月15日至8月5日对管养的国省道部分路段进行路面、桥梁修复及灾毁恢复重建施工。为保障施工期间道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决定施工期间对以下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交通管制时间自2024年3月15日至8月5日。二、管制路段1、 G357线K3601+000至K3614+000段(隆阳区瓦窑镇沙坝—云龙县漕涧镇红藤箐);2、S237线K381+000至K447+000段(云龙县苗尾乡大树子岔口—泸水市六库街道澡塘);3、G219线K7049+727(丙湾桥)、G357线K3657+499(三界桥)。三、管制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作业路段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公路半幅通车或间歇式放行方式进行交通管制。其中:1、S237线K381+000至K407+000段自3月15日至6月15日,小车通行时间为每天中午12:00—14:00,晚20:00-次日08:00,大车通行时间为每天晚20:00-次日08:00,其余时间段实行全封闭施工。2、G219线K7049+727(丙湾桥)、G357线K3657+499(三界桥)。自3月15日至6月15日,根据施工需要车辆半幅或间隙式通行。四、相关要求请各类车辆严格按照沿线交通安全标志牌提示行驶,服从现场保通人员指挥,减速慢行,顺序通过。严禁超速、强超抢会,保证行车安全。对不服从交通指挥,强行冲卡、无理阻碍工程施工、寻衅滋事、辱骂殴打指挥人员以及盗窃和破坏沿线交通安全标志、施工设备、材料及公路建设设施的,将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在此期间若遇天气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作业时间将适当调整。施工期间,给过往驾乘人员带来不便敬请谅解。五、本通告自2024年3月15日起生效。特此通告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云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泸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泸水公路分局2024年3月1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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