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率是指出口货物在出口后可以退还给出口企业的国内已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比例。不同种类的出口商品对应的退税率不同,一般在11%至17%之间。例如,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四大类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通常为17%,而农产品以外的法定征税率为17%的货物以及煤炭、棉花的出口退税率为13%。此外,出口退税率的高低通常根据出口货物的类别、环节及所属行业等因素决定,技术含量高或无形产品的退税率较高,而低端产品的退税率一般在9%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对于出口的农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于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此外,出口退税率也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而变化,例如,某些产品可能会提高其出口退税率,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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