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省政府发布了《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确定本轮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5月31日为全省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区、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高火险期内,县级以上政府应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必要时,可对高火险林区实施封山管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 文彬)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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