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8日,杨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腾冲高黎贡十字路口时,因酒精上头且未观察路口情况,撞到正在过马路的一名行人。导致行人和自己都受了伤。经民警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1mg/100ml,已远超醉酒驾驶标准。后经医院抽血检测,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2.35mg/100ml。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杨某曾于2021年8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判处拘役,缓刑执行,但杨某并没有吸取之前的教训,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还导致交通事故。最终,杨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目前,杨某已被送腾冲市看守所。保山交警提示:酒驾违法,醉驾入刑,酒驾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也为了他人的家庭幸福,请拒绝酒后驾驶。@云南交警 @云南警方 @保山警方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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